有了碳核查,控排企業為什么還需要碳盤查?
全國碳市場已于7月16日開市交易,作為首批試點企業,2225家電力行業企業獲準參與交易。根據全國碳市場總體設計,除電力行業外,“十四五”期間,將逐步納入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和民航等其他數個高耗能行業。此外,按照國家生態環境部要求,2013年起,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均納入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范疇。可見,對于相關企業,無論是否屬于“八大行業”,進入碳市場都只是時間問題。
雖然碳資產、碳排放權已不是新概念,中國也已進入碳排放全面管控時代,但眾多企業對于碳資產管理概念仍然較為模糊。目前,在筆者進行低碳服務業務介紹時,不少企業負責人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既然我公司每年都配合政府開展碳核查工作,我公司的實際碳排放量也是以碳核查結果為準,為什么我還需要碳盤查。”表面上看,兩者的目的都是查清楚企業邊界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情況,但從深層次來看,兩者無論從業務開展的目的、服務內容、所達到的效果來看都是完全不同的。
碳核查為政府服務,碳盤查為企業服務
碳核查,是指政府主管部門指派第三方機構對碳排放管控單位提交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進行核查的過程,是政府行為。
碳盤查,指以企業為單位計算其在社會和生產活動中各環節直接或者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也可稱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是企業自主行為。
由于兩者開展主體的不同,目的也截然不同。核查是為政府服務,為政府要求控排企業開展碳履約工作提供數據依據。其標的也非常單純明確,即按照核算指南要求計算出該年度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由于是企業自主開展的,其目的就不僅僅是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更重要的是根據企業情況編制相應的管理辦法及提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方案。此外由于控排企業的履約需要,還延伸出履約交易方案的制定等,而這些內容均要以碳盤查為基礎。
碳核查是階段性的,碳盤查服務是延續性的
目前全國各省碳核查工作均集中在6-7月,對單個省來看,基本上核查工作均要求在15-30天內完成,時間緊迫性造成核查機構到現場核查的時間相當有限,平均為1-2天,對于工藝較為復雜的化工、石化等企業可能略長。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如發現問題想要解決是不可能的。同時核查是政府行為,受委托的核查機構并沒有責任和義務幫助企業解決問題,故雖然核查機構也具有豐富的經驗,但希望其在核查過程中幫助企業提出減碳、節碳方案是不現實的。同時,由于國家主管部門明確規定核查機構不能參與交易,那么企業的碳交易需求就更不可能依靠核查機構實現。
碳盤查服務是一個長期的工作,首先服務方會進駐現場,詳細了解企業的生產工藝、溫室氣體排放點、生產數據統計方式方法、計量設備的檢驗檢定情況等等,然后依據核算指南計算出溫室氣體排放量。再綜合以上情況進行配額試算、制定減碳計劃、擬定履約交易計劃等。盤查相關的一系列工作一般分為進駐調查、每月數據統計和指導、半年試算、年度報告出具、核查配合等幾個步驟。最終為企業提供的是碳資產管理的全流程服務。
碳盤查能夠有效減少履約交易成本
目前全國各省碳核查時間均集中在6-7月間,如果企業之前沒有做碳盤查工作,等待核查結果后再制定履約、交易計劃,那么長達半年的時間就浪費了。從之前全國7個碳市場交易試點的運行情況看,每年履約期內,配額的價格都會有明顯上浮。故提前做好碳盤查和配額試算工作,就有助于企業提前布局、制定計劃、開展交易、進行ccer置換等工作,減少履約成本,更加從容的面對碳履約工作。
碳盤查為企業更好應對碳核查提供了保障
碳核查是政府行為,核查結果直接影響到了企業當年的碳市場支出成本或收益。由于每個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可能出現的問題也不一樣。做好了碳盤查工作,將發現的問題提前規范和解決,當面對核查機構的時候,就能做到心中有數,澄清核查機構疑問的時候就能夠做到有理有據。目前最顯著和多發的問題就是關于缺省值和實測值的選取問題,如能規范化關鍵數據的檢測和統計,使用實測值,對于大型化石能源使用企業來說,碳排放量至少能夠減少10%以上。
開展碳盤查工作的控排企業實際收益舉例
1.四川省某火電廠。2016年第一次開展碳盤查業務,通過我公司4年的碳盤查和咨詢服務,逐步幫助其規范了數據監測、統計等工作。到2020年,其實現了配額的由虧轉盈,根據目前的50元/噸的配額價格計算,僅2020年一年,其至少節約了3500萬元的碳履約成本。主要開展的工作如下:
(1)規范了燃煤的碳元素檢測工作,使該企業從之前的核查使用缺省值改為使用實測值,大幅減少了碳排放量。
(2)對于部分不屬于企業法人邊界的排放,提供依據給與剔除,減少了企業邊界內的排放點。
(3)對于供熱量統計問題進行了重新規范,減少了供熱管的不必要損失,提高了配額分配量。
2.浙江省某燃氣發電廠。2018年在核查工作結束后,該電廠相關負責人發現企業總碳排放量核查結果比盤查報告提高了約40%。通過我公司技術人員核對發現,核查報告中某數據引用出現錯誤。究其原因,主要是核查機構對于燃氣電廠核查經驗不足,錯把體積單位參數當成質量單位參數,造成計算數據激增。通過溝通協調,核查機構將數據進行了修正,有效避免了上報政府機構的數據錯誤問題。
綜上所述,碳核查和碳盤查對于控排企業來說是兩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且互相不可替代。企業自主做好了碳盤查工作,才能做到手中有數據、心中有方案、改進有措施,才能更加從容地面對碳市場的挑戰。此外,有了碳盤查作為基礎,企業才可能進一步深入研究碳市場、參與碳金融,真正把碳排放轉變為碳資產,化劣勢為優勢,減少成本甚至將成本轉化為收益,在激烈的企業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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